来源:中国校园文化建设网 作者:黄艳
限学龄
现在,学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,学制六年。和划学区一样,这两项规定也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了。不过当时的义务教育是四年制,远比不上现在的九年制。
入学年龄是六岁
特殊情况能缓到九岁
1912年,当时的教育部公布《小学校令》。规定“儿童满六周岁之次日起,至满十四岁止。凡八年,为学龄期。儿童达年龄后应受初等小学之教育。”1915年公布的《国民学校令》,规定满六周岁第二天起至满十三岁止,共七年为学龄。1933年,当时的教育部公布《小学规程》,对小学入学及毕业作出具体规定。小学生的入学年龄为六周岁,但有特别情况的,可以缓到九周岁。如果小学各年级有缺额,每学期开学后三个月内,应该随时招收插班生。小学儿童因为身体和家庭特殊情况,可以转学或退学 。
学制也经历了变化。1912年,《小学校令》规定小学分高、初两等,高等三年,初等四年。1928年,又规定小学修业年限为6年,前四年为初级小学,后两年为高级小学。南京市小学普遍实行这一学制。不过,1934年,为推行义务教育,简易小学设立。收6足岁至12岁的学龄儿童,以初级小学为限,修业三年。短期小学收9足岁至12足岁的失学儿童,修业1年或2年。抗战胜利后,也仍沿用“四二”学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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